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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司法局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自查报告

[日期:2009-10-29] 来源:  作者: [字体: ]

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及《丰台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委办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职责》(丰政发[2007]12号)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协助学校解决了有关涉法问题,维护了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一、党组重视,认识到位,切实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司法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郭俊宝、王虹、工会主席刘俊生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法援指导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和监察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查领导小组,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职责内容及自查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监察力度,围绕落实情况突出重点,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

二、联系实际,形式多样,积极开展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法制宣传活动

青少年作为“五五”普法规划中的重点人群,一直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2006年以来,我区以各街道、乡(镇)为依托,深入中小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高度重视,纳入重点,认真制定青少年“五五”普法规划

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青少年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六类重点普法对象之一。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及部分基层单位和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普法规划,以在校生为重点,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护能力。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基本法律知识、法治理论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健全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网络,抓好工读学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作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定期培训和考核法制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并在各社区、村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培养社区、农村闲散、流动等各类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规划为指导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二)创新普法模式,拓展宣传平台,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与法律维权相结合

1、“普法茶亭”维权

一是借助“普法茶亭”品牌基地,建立面向全区、辐射周边的区级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站,吸纳近三百名律师组成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专设“青少年维权岗”,以“三亭二角”(咨询亭、讲座亭、音像亭以及图书角、展览角)开展普法宣传,提供宣讲、咨询及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自2006年以来,普法茶亭开展“关爱青少年”、“奥运与法同行”等主题法制宣讲活动百余场,提供青少年法律咨询及援助600余人次。2008年“普法茶亭”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站和北京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是延伸“普法茶亭”品牌效应,健全了社区、村普法志愿者服务网络。全区已成立273个普法志愿者服务站,有效整合了基层具有专业素质的普法志愿者资源,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为社区、村广大青少年提供无偿法律宣传和服务。三年共解答青少年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专项法制讲座300余场,受到了青少年的普遍欢迎。

2、普法班车进校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我局与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办“普法班车”。2008年以来,“普法班车”组织律师志愿者队伍在全区各中小学巡回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巡讲”活动百余场,以贴近需求、贴近实际为准则,推出系列特色服务:“菜单式服务”把与青少年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编制成系列讲座“菜单”,根据师生“点菜”,指派优秀律师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竞猜等方式开展法制讲座;“巡回式服务”与社区(村)签订普法宣传合作协议,在全区近百个社区、村设服务站点,通过开设法律大讲堂、法律咨询点,寒暑假深入社区、村为青少年巡回普法服务;“民调示范服务”,普法班车律师结合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真实法律案例,模拟案件调解,以案说法向师生普及法律知识;“网上送法服务”,普法班车开设丰台区首家民间公益性法律服务网站,通过律师视频在线答疑、普法讲座网上直播、社区聊法论坛等板块,师生与律师直接交流,保障青少年获得及时的法律帮助。2008年我区普法班车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3、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基地

2007年在蓝天丰苑学校成立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以“服务流动人口子女,共建和谐美好校园”为宗旨,以“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流动人口的心”为理念,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一是组织专业律师进校园开设普法课堂,对流动人口子女进行定期法制教育培训,教授法律知识和维权技巧,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代书等法律服务。二是利用学校宣传栏开辟普法园地,定期登载有关青少年维权方面的小案例,扩大教育覆盖面。三是设立法律咨询热线,由律师、司法助理员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的法律问题,进行“一对一”答疑解惑。四是设法律图书角,配备多种法律书籍,供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阅览。五是设普法音像室,定期播放与流动人口子女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制宣传专题片。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3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达200余人次,为提高流动人口子女法律素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2008年,在有近400名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成寿寺小学成立“流动人口子女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由“法律小课堂”、“心灵避风港”、“家长好助手”及“假日亲子园”四部分组成。“法律小课堂”每月至少一课,由六家律师事务所组成讲师团上法制课,普及法律常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心灵避风港”由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任“心理辅导员”,学生通过热线电话、写信、电子邮件或者对面谈心倾吐委屈、烦恼和困惑,工作人员及时提供法律和心理帮助。“家长好助手”是一张普法助手联系卡,将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调解员、律师与被法律难题困扰的家长联系在一起,帮助流动人口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法律问题。“假日亲子园”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和家长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收看法制宣传片、法制文艺演出、赠送法律宣传品等方式,潜移默化地向流动人口子女与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增进感情。

4、建立校园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加大和谐校园的创建力度,北京十八中2008年4月成立全市首家“校园人民调解委员会”,首次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校园纠纷处理。调委会由学校、家长、学生、方庄司法所、方庄派出所几方代表组成,针对学校常见的民事纠纷开展调解,为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调委会调解校园纠纷120余件。在排查纠纷隐患、化解矛盾争议的同时,将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发挥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切合群体特点,丰富普法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定期开设暑期法制课堂,普及青少年法律知识

各街乡(镇)司法所利用暑假开设“青少年法制课堂”,宣讲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由律师志愿者、司法助理员任讲师,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帮助青少年预防犯罪、拒绝网络不良信息和吸食毒品,加强自我健康权、人格权、受教育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近三年各街乡(镇)司法所开展青少年法制讲座600余场上万人次。

2、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满足青少年法律需求

一是开展青少年消费维权与食品安全的普法宣传活动。3.15期间,右安门街道司法所联手街道团委及工商部门,在右安门三中和第一小学开展“手拉手共同走进3.15”法律法规系列教育活动。司法所、工商所专题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知识,并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对右安门嘉祥市场的现场专项快速食品检测。“六一”前夕,区普法办联合区教委、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开展“关爱儿童,《食品安全法》流动大讲堂”活动,全区巡回讲座,覆盖每一所托幼机构和学校,提高食堂管理及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孩子的就餐安全。

二是开展青少年奥运法律知识宣传。区普法办围绕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交通赔偿、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奥运热点问题,通过举办奥运法制展览、设立法律咨询台、播放奥运法制宣传片、开展奥运法律知识竞猜等形式,向青少年广泛宣传“迎奥运,学法律”,并赠奥运普法太空杯、普法鼠标垫、普法纸杯、普法书签等宣传品,受到青少年的欢迎。

3、举办参与式的普法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律文化生活

一是举办青少年法制文艺演出。在丰台区流动人口法制学校举行了由流动人口子女自编自演的“童眼看法”法制文艺演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视角,以歌舞、童话剧、快板书、相声、歌谣、三句半等节目形式诠释了青少年对法律的理解,反映了丰台区流动人口子女法制教育成果,展示了流动人口子女的良好法律素质。

二是举办青少年奥运法律知识竞赛。2008年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举办“童心迎奥运、学法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5百余名在校生参与并观看。竞赛以《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五五”普法系列丛书的相关奥运知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内容,通过抢答题、风险题、情景问答题等多种形式,激发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增强了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举办青少年法制“灯谜会”。在元宵节,卢沟桥街道司法所在社区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灯谜会”。以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生活热点问题为内容,吸引了百余名中小学生前来竞猜。

4、开展互动式的法律实践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一是组织青少年观摩法院庭审和模拟法庭。各街乡司法所定期组织在校生到北京市第二中级院、丰台区法院观摩青少年法庭的庭审,让学生们切身感受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通过与法官交流,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和能力。结合观摩,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实现青少年法律实践与自我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是举办青少年法制座谈会。各街乡司法所深入辖区学校,针对青少年存在的“哥们义气”、“正当防卫”、“故意伤害”等法律问题,组织师生开展“走近法律·答疑解惑”座谈会。召集部分“思想活跃、容易生事”的学生,与老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交流,帮助学生认识法律误区,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创新思路,拓展渠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部门协作,探索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2008年4月,区司法局与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办法》,首次规范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扩大了对未成年人的援助范围。还规范了审查起诉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程序。对检察机关的告知义务、转交义务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核义务、指派义务等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截至目前,共为156名审查起诉阶段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二)建立案件质量考核制度,提高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质量。

对未成年人受伤害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提高此类案件的办案质量,提高未成年受援人的实际受偿率。法律援助中心优先选派专业性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案件,并指派专人对案件全程监督,加大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跟踪监督力度,做到一案三查:一查进展,要求承办人员快速调查、快速立案,严禁贻误和拖拉;二查收费,严禁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私下收取任何费用;三查案卷,对案卷严格审查,发现违规违纪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目前中心办理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未成年受援人的实际受偿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四、紧贴校情,注重实效,通过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工作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

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及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2006年以来,我局选派的每位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与所在学校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区法律援助中心与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丽泽中学建立了长期共建关系,法制副校长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维权领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学校领导研究施教方案,把对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列入重要日程,巩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校园防线;开展“法律进校园”、“律师进校园”等活动,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增强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配合学校做好“偏常生”的教育工作,控制并减少流失生;积极参加家长座谈会和家长参观教学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作用。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小品表演、法律绘画作品竞赛等多种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律素质;利用“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开展实地参观学习的主题宣教活动,在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见实效。

东高地街道司法所多渠道多角度开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联合街道团委、未委会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安全、法制等方面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学校周边的整治力度。组织律师在东高地外国语学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地区网吧的整治管理力度,并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在街道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组织律师为青少年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在日常接待咨询、投诉工作中,对青少年群体给予特别关注,在必要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为提高社区青少年安全意识,减少犯罪,各社区和管片民警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周”活动;每年三月积极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法制社区”活动,深入学校周边,向青少年发放法律宣传材料,鼓励学生向雷锋叔叔学习、无私奉献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方庄地区司法所自向北京十八中选派法制副校长以来,每年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周”活动,并长期致力于涉及青少年纠纷调处机制的实践创新。《北京十八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实施方案》、《北京十八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提供规范依据,对于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正确处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矛盾,建立和谐校园、构建和谐辖区发挥重要作用,对于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建立调解长效机制、探索调解方法和经验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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